党建引领促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
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,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,发挥社会组织作用,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、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重大战略部署。这一要求体现了党领导下多方参与、共同治理的理念,这不仅是对传统社会关系模式的继承,更是从一个较深的层次探索社会建设的文化价值问题,为城乡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。
必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责任感和归属感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,只有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,才能有效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。人人承担起社会责任是社会治理的核心,尊重群众主体地位,充分调动居民,尤其要把青少年纳入社区事务当中,让人民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受益者与最终评判者。
必须坚持和完善现有社会治理制度。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参与工作常态化机制、政府回应和协商机制,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综合保障、利益协调、信息反馈和服务工作评估机制等,实现参与路径全覆盖。通过政策和财政等制度安排,支持志愿者、社会团体组织活动,调节社会资源分配、关怀弱势群体、扩大就业、缓解社会矛盾。推动法律、法规和政策引导各部门、企业、社会组织和个人形成习惯机制,实现预定社会治理目标。
必须探索党建工作引领长效机制。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、服务居民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社区党建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,按区域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,把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和社区物业组织建立党组织,构建“街道党(工)委+社区党组织+小区党组织”三级党组织构架。以党建为引领,以人民为中心,形成联动的治理和服务体系,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。(温景植)